近日,广东省委农办主任陈祖煌一行4人,在市农委秘书长邵启良、市农委法规处处长方志权陪同下,到闵行区考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区农委主任吴建清、副主任汤明参与接待。
调研会上,闵行区农委就闵行区农村改革基本情况、改革背景、主要做法和经验、取得成效、改革中遇到的难点及改革后应思考的问题进行了介绍,并与广东省委农办考察团就改革问题进行充分热烈的讨论交流。
市农委法规处方志权处长指出,改革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目的是为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核心是还权于民。农村集体经济具有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市场化4个阶段,待农村经济彻底走向市场化时,就是凤凰涅槃,预示着农村经济与世界的共舞。他进一步提出,一是农村集体经济具有区域性、合作性、排他性、多功能性,要防止外部资本吞噬,防止内部人员持大股。二是要因地制宜地推进公司制、社区股份合作制、村经济合作社等三种模式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是要坚持集体所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以农龄为主要依据;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四是要深化农村集体股权六项权能改革:即全面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经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权工作,有条件土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权、继承权工作,慎重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抵押权、担保权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