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农委〔2015〕3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发挥设施菜田应有的作用,保障市场均衡供应,6月7月,市菜办孙延东一行来我县指导工作。在蔬菜科王慧健科长的陪同下,市菜办孙延东一行前往港沿镇、庙镇、三星镇等镇现场查看了已建项目的仓库、净菜棚、大棚等设施的使用情况。在现场,市菜办领导向经营单位了解了生产经营情况后,强调了两点要求,一是仓库等设施不能挪作他用,必须服务于蔬菜生产;二是规范使用管养护资金,及时维修大棚等设施,延长使用寿命,确保保护地发挥该有的功能和作用,为市区蔬菜供应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