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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保障供给的政府行政调控

时间:2013/9/9 17:57:58 点击:

蔬菜保障供给的政府行政调控

 

上海交通大学  黄国桢

一、行政调控的基本方针。1、保基本:应主要通过市场机制保障。保基本能有效提高政府保障蔬菜供给的效率、降低政府保障蔬菜供给的成本;2、紧平衡:应确定为紧平衡,即供给略小于需求。之所以供给要略小于需求,一是为了维持合理的菜价,避免因过度保障导致菜贱伤农;二是为了减少市民对蔬菜的浪费,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和有限的财政资金;3、补常态:应以正常状态下的合理补贴为主导,通过补常态尽可能减少非正常状态的出现。对低收入者发放菜价补贴,有助于提高全社会对菜价的承受能力,使菜价的适宜水平更接近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

二、行政调控的对策措施。1、实行生产计划调控:对蔬菜生产的计划调控的制度设计为:在全市建立蔬菜生产的“三定”制度和调度制度。“三定”制度即为定量、定地和定人(主要指法人)组织蔬菜生产,按需求计划要求确定生产数量、确定生产地块,确定生产责任人(合作社、企业、农户);2、有效降低流通成本,蔬菜流通成本有一定的下降空间,降低流通成本的路径主要有减少流通环节、培育市场主体、发展电子商务。目前采取的农超对接、农标对接、农社对接和团购直销等直销模式都大大减少了流通环节,但如果直销的规模不经济,流通成本反而高于长渠道多环节销售。要采取有力政策扶持措施,在全市培育十个左右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的大型蔬菜经销商。大型蔬菜经销商有条件充分发挥互联网和物联网的作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大幅度减少因产销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流通成本。

3、兼顾满足多元需求。在品质上,中高收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诉求较高,青睐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在品种上,市民有消费时令蔬菜与花色蔬菜的需求。对于满足除绿叶菜为主的大众蔬菜外的市民蔬菜消费多元需求,政府同样有必要采取适当的措施丰富市场供给。

 来源:上海蔬菜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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