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沪农委〔2011〕154号、崇农农〔2015〕22号)等文件要求,县农委组织验收专家,依据《崇明县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对创建单位进行现场、会议验收,3家单位符合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要求,现将通过验收的单位公示如下:
单位 |
所在地 |
面积(亩) |
上海君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新村乡新卫村 |
265 |
上海宜加粮食专业合作社 |
堡镇桃源村 |
208 |
上海硕业果蔬专业合作社 |
建设镇运南村 |
450 |
公示期为7天(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10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县农委蔬菜科联系。联系人:邱源 联系电话:39612017
崇明县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