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质量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杜绝蔬菜生产中使用限禁止高毒农药,防止农残超标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区地产蔬菜实用安全放心,青浦区农委指导全区各街镇认真落实八项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蔬菜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监管责任人。同时结合全市农产品安全监管示范镇的建设,不断完善镇级质量安全监管员,村级质量安全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员的网络化管理,做到种植蔬菜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告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要抓好《蔬菜安全监管责任书》、《蔬菜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使用农药告知书》的签订和发放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二要利用新闻媒体、报纸、宣传画册、横幅等进行农产品安全和农药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增强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意识。三要进一步加大以蔬菜安全用药为重点的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安全使用农药等技术培训,各级蔬菜技术人员深入蔬菜生产基地,开展现场技术培训,让生产者全面掌握蔬菜安全生产技术,提高菜农用药技术水平。
三是开展检查指导,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整合农委执法大队、区市场管理监督局及公安的力量加大对农药经营市场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有机磷等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的清查、收缴和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农药经营市场,从源头上控制不合格农药进行生产环节。农业管理业务部门要加强对规模化生产基地安全监管技术指导,尤其要加大以散户和大棚种植绿叶菜为重点的安全使用农药品种、浓度和安全间隔期等生产技术现场检查和技术指导,提高蔬菜生产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四是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蔬菜质量水平。加快推进以杀虫灯、性引诱剂、色板和防虫网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减少虫害发生基数和农药使用数量。进一步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防止上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同时进一步开展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为主的“三品一标”工作,提高上市蔬菜质量水平。
五是加大农残检测监测,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要利用市、区县、乡镇、村、基地的检测网络,形成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测和企业自律性检测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制度。重点加强对蔬菜配送中心和蔬菜种植散户、外来种植户的上市蔬菜农残检测工作,实现了上市蔬菜农残检测范围全覆盖。对定量检测农残不合格的样品,要及时开展追溯,并且通过严打联动,及时处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管理人员。并将其与生产者的支农补贴政策和所在街镇的农业考核挂钩。
六是强化档案信息工作,建立质量追溯制度。针对目前我区蔬菜生产组织在田间档案记录方面存在主动性、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够,种植大户、散户对田间档案记录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可有可无的情况,下阶段要求各街镇督促指导管辖区内的种植户和生产组织根据市统一印发田间档案记录本,认真做好对蔬菜生产过程中各项农事操作进行档案记载,确保上市蔬菜质量的可追溯。同时督促上网单位按时按质做好田间档案的信息上传和上市蔬菜的条形码查询,提高上市蔬菜质量追溯制度建设的水平。
七是加强土地源头管理,提高蔬菜组织化程度。各街镇要落实蔬菜种植布局规划,要通过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使本区的蔬菜种植向农业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及家庭农场等集中,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压缩散户种植。针对蔬菜产业劳动密集型的特点,推广弘阳“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通过采取“两头包、中间统”的统分结合,互相合作,不断提高蔬菜组织化经营程度。
八是运用政策杠杆,确保 “舌尖上的安全”。各街镇要充分利用目前蔬菜方面的农资综合直补、绿叶菜种植、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商品有机肥、BB肥、蔬菜标准园创建、星级示范合作社贴息贷款和市扶持项目、农机购置、“两淡”绿叶菜价格保险、蔬菜规模经营、设施菜田建设等奖补扶持政策,引导蔬菜种植向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讲诚信的专业农民和生产组织集中,推动本区蔬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保障上海市民绿叶菜供应稳定作贡献。对蔬菜种植户和生产组织发现生产中使用高毒和限禁用农药,出现农残超标的将取消当年度支农政策。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