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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农委做好2014年冬作绿肥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时间:2015/7/8 8:27:11 点击:

   为了优化茬口、培肥地力、保障农民收入,各级政府对种植绿肥的农民实行补贴。为了提高政策的透明度,规范操作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  补贴对象   

   本区种植绿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农场。  

   二、  补贴标准   

   每亩300元。  

   三、  工作要求   

   (一)补贴资金发放前必须张榜公示。补贴资金发放前必须把专业合作社、农场种植绿肥的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以起到监督作用。   

   公示表要张贴在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栏内。   

   6月15日—6月29日为全区统一张榜公示日期。   

   (二)补贴资金必须通过银行帐户直接划入专业合作社、农场帐户,不得扣缴其它费用。   

   (三)严格按照本区〈〈关于进一规范宝山区涉农补贴操作程序的通知〉〉的要求,做好财务核算工作。   

   (四)各镇农业、财政部门要对各村张榜公示和补贴款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并指导各专业合作、农场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反映,确保补贴款如数到户。 

   (五)区农委、区财政局将对补贴款发放工作进行检查。

 来源:上海蔬菜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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